外国人买屋先申报报税识别号码

外國人來美國買房子學問多。
    
數年前在爾灣投資房地產的台灣居民梁先生,月前將房子以100萬元賣掉套現時,赫然發現在房產移轉時,代書公司竟預扣賣價10%,做為繳交給國稅局、州稅務局的稅賦,讓他傻眼。雖事後發現可透過申報所得稅表拿回退稅,但因手邊沒有報稅識別號碼,又費了一番周折。
    
會計師黃世仲指出,凡在美置產的外國人,若不想這種情形發生,最好是馬上申請一個報稅識別號碼,由於功能與社會安全號碼近似,將免掉被視為外國人,面臨房子賣價被預扣10%稅賦的結果。
    
此外,也可考慮將房子放在有限責任公司(LLC)名下,視為公司物業,可免掉賣房子時被預扣稅的問題。但LLC每年須申報所得稅,繳交近800元公司稅。
    
不過有地產經紀透露,不少中國大陸買家用現金在南加置產後,透過親友幫其代為出租,即使有租金收入,仍未申報所得稅,但國稅局因人力不足,無力察覺。
    
黃世仲說,這種情形沒被發現都沒事,但被發現,國稅局查稅可以無上限,且可從屋主銀行賬戶每月進出紀錄查出蛛絲馬跡,建議不要輕易以身試法。
    
會計師李豪說,美國政府很喜歡國外進來的熱錢,因此除非是已被盯睄的恐怖分子,否則對一般熱錢看管不嚴。不過中國大陸外匯管制,一年最多只能匯出5萬美元,很多有意在本地置產的大陸生意人是透過香港親友匯錢出來。
    
李姓地產經紀則說,近月以來銀根較寬鬆,有些華資銀行開始提供房屋貸款給外國人,且可達房價的60%。不過來自大陸的外籍人士仍傾向於用現金買房,他並看到一個奇怪現象,即買家付了訂金後,尾款是由不相干的第三者開支票付清。
    
地產經紀王桂華說,來自台灣的買家多半要求她查一下房屋是否曾有人往生。但根據美國法律,房屋只有在過去三年有人往生才需要向潛在買主揭露。

來源:美國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