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在美房产转售税务问题--美国房产预扣税

由於美国法律体系极其完善,各种税收政策涉及到了购房过程中的方方面面,有的时候也会引起人们的许多疑问和顾虑,比如说--"预扣税"(Tax Withheld)。
    
随着在美国置业越来越普遍,人们对赴美置业不再只是新奇凑热闹,更��的人们已将其付诸现。然而,由於美国法律体系极其完善,各种税收政策涉及到了购房过程中的方方面面,有的时候也会引起人们的许多疑问和顾虑,比如说--"预扣税"(Tax Withheld)。
   
一直以来,有传闻说,在美国买卖房产税务非常高,出售房产无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要支付高额的税款。也有人现身说法,自己在美国出售房产时候被扣去了10%的税务。 
 
那麽,真实情况到底是怎麽样呢?    
 
事实上,美国关於这个问题立有专门的法案--外国人房地产投资税务法案1980(The Foreign Investment in Real Property Tax Act of 1980)。在1980年之前,外国人在美国投资房地产,转手出售获利之后,由於本身不在美国,不报任何所得税(Capital Gain)美国国家税务局(IRS)也无可奈何,没有办法追缴。因此,就制定了对於外国人在美国进行房地产投资方面的税务规定,也就是我们说的"预扣税"。     

首先,美国国税局定义的外国人,不是正常意义上的外国公民,而是一年中在美国居住的时间没有超过183天的外国人。所以,一个非美国国籍,也没有绿卡的外国人,如果是在长期居住,不算是这里说的"外国人"。     

具体说到预扣税,在外国人房地产投资税务法案中指出"外国个人或者是公司在出售位於美国的房地产时,需要预先缴纳房款的10%作为其做的税的预留款项,而这笔款项是可以被退回的"。简单来说,就是在美出售房地产,不管是否盈利都将被扣除预扣成交价的10%,,这笔钱由过户公司扣留然后交给美国国家税务局。在年底,卖主要如实申报必要的税收,美国国税局扣除了税收,再剩余部分退回。如果到了年终,卖主没有报税,美国国税局就会将这笔款扣留。     

然而不是所有的外国人在美出售房产都需要被扣除预扣税的,也有一定的豁免情况。如果卖方的房产是作为自住的,出售的价格不超过30万美金,而且买方也将房子作为自住用途,那麽预扣税是可以被豁免的。     

虽然在美国置业并非想像中那麽困难,但由於美国的房产市场,税收体制等有许多与我国不同之处,国内涉及这部分问题的专家又相对较少,不可避免得产生了很多误解与传言,所以我们对於很多传闻需要寻求其依据和出处,切不可被其误导。另外,在赴美投资置业时,事先向专业的美国房产机构进行详细的谘询更是相当必要的。


来源:美国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