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证会不会拖垮产权公司?

大多数人不会在睡梦中梦到,自己的房产会突然不异而飞,从人间蒸发了。那是因为民众白天很少会想到产权会无缘无故消失。一般人会认为,有了买房时卖家为买家所购买的产权保险,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以为就算真有这种怪事发生,产权公司会出面解决问题的。可是,这种想法是个误区,其实产权公司是不会的。

原因是,产权公司只负责从过去到买卖交易交割日产权链的连续性,受保人所投保的是,从最原始的第一任屋主到交割日当天的最后一任屋主,有史以来房产经每一次转手后可能会产生的瑕疵,其中包括伪造签字。而产权如同一条铁链,每一链接环若不是「环环相扣」,铁链就会断掉,从头到尾若出现任何中断,产权就是有瑕疵(英文「cloud」)。

关键在於「过去」两个字,因为产权公司是不保买卖交易完成以后,产权上因未来发生的变化而产生的瑕疵。若有歹徒仿冒产权持有人的签字,在产权持有人不知情之下,把房产转移自己名下,然后雇用地产经纪,透过正常买卖程序把它出售,从中牟利后逃之夭夭,从此再也找不到人,那事后受害人发现房产已经不在自己名下时,向产权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产权公司会很坚决地拒绝理赔。理由很简单,产权保险只保投保时已存在的,而非未来发生的伪造签字。

这种说法不难理解,单从保费的一次性缴费就可以想像得到,产权保险与其他具有每年更新投保性质的保险有所不同,既然是一次性缴交保费,保单就很难为未来产权上可能发生的意外作出担保。产权保险实质上不能作为意外保险来使用。

早期产权保险还未通行之前,市场上没有所谓的产权公司,唯有专门汇集县登记处所有已登记的房产过户文件的私营公司。它们把针对每个房产登记的相关文件包装成产权简史,供房产购买者使用,从而具体了解产权历史,以确认产权不含有任何瑕疵,久而久之这些公司就逐渐演变成今日的产权公司或由它取而代之,以承销产权保险为核心业务。

产权保险营运的成败,关键在於公证体系的诚信,因为每一件地契上出现的签字都须经合法公证后,才可被县登记处接受登记,其目的在於确保签字的真实性,以防歹徒趁虚而入,扰乱产权规律。加州法律更有一推定,举凡公证后的文件上的签字应被认同是当事人签的,故县登记处柜台工作人员从来不负责分辨签字真假,只要表面看上去有公证员的盖章及签字,就接受文件登记。

随着科技的发达,县登记处柜台已经能够即时扫瞄文件,当场把原件退还给递送者,文件一旦进入电脑系统,产权公司则因为与政府有合作关系,就直接被输入它们的电脑系统,按房产编号排列成产权简史,汇集成买卖中被参考及作承销产权保险用途的产权报告。这种作法以表象而言,是具有高效率,能够有效地让产权的连续性一目了然,可是科技还没进步到连签字的真假分辨工作可以电脑化,由机器取代人类,无法察觉签字有出入,拒绝投保。

而歹徒就看到了体制在这方面的缺陷,使用各种手法以假公证盗用民众产权牟利,受害者除了是长年侨居海外、在美国置业的外国人,还有最终掏腰包赔钱的产权公司。外国人之所以被瞄准的主因是,由於人在国外忙着处理事业,没时间照顾到美国房产尤其空地或长期空置着的渡假屋,更为歹徒青睐。往往电脑上可观察到地主是否是外地人。

假公证日益频繁,笔者在短短的过去6个月就处理了3件产权归属案件,非常高的频率,那是必走的民事程序,必须与检察官的刑事案同步进行,虽受害的地主最终能将产权归属回自己名下,但也难免除了会经历一场惊慌,还要支付昂贵的律师费,而检察官只负责肇事者进入牢狱服刑,却不负责处理产权归属。

歹徒肇事手段不一致,而坊间有照公证员的职业道德良莠不齐,因而无形中成为了同谋,笔者曾经听说有公证员胆大妄为,口头广告说,出示驾驶执照签字者正常收费10元,否则收100元,歹徒也寻出此类公证员下手,一旦瞄准了目标,他们会透过不良公证员取得假公证肇事,更有公证员因已被发现不在美国,但他的公证盖章截止日期未到,歹徒却能够复制盖章行事,一样可以弄出一个假公证,更有贪图私利的公证员索性与歹徒同谋诈骗受害者,骗取大笔钱财后离开美国,永不回来,逍遥法外。

近年,大陆资金不断涌入美国,许多人在美境内拥有的房产无人看管,假公证日益猖獗,最好要随时留意自己的房产,不能太掉以轻心,以免失去产权,而后悔莫及,有必要的话,还是花点小钱雇用专业人士照顾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