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始交割CONTINGENCY已经移除买方仍然能如此毁约

买卖双方谈妥一切购屋条件,买主会把一张支票连同购买合约书交给办理过户的Escrow公司,在一般情况下,进入交割程序以后,卖主不可以反悔撤销,除非在合约上有特别注明,即使是上午才进过户公司,下午又收到一份更高价的买主意向书,卖主也必���拒绝后来者。

买主就不一样了,因为购买房屋是一件高价位的交易,房屋买卖时对买方较有保障,所以有几种情形下,买方有权利在进入交割程序以后仍可反悔,终止购买,并且拿回全额押金(EMD)。

尽管已在办理过户,买主可以通过下面三种情况,来终止买这栋房子:

1.以HOA Resale Packge为由。凡是小区内的房屋转售,卖主有义务提供买方关於该小区的HOA规定,买主有五天时间可以看过HOA规定再决定是否继续购买,如果买主发现小区规定有过高费用、有可能发生的纠纷或者储备金数目不理想,可以反悔不买,拿回全数押金。

2. 以屋况不好为由。买主可以找房屋检查专业检查屋况,发现有重大问题或者很多的修理,可以向卖主提出修复要求,或者减价,如果觉得问题太多太难解决,不愿意费时费事,买主可以取消购买,但必须依照约定的期限内,才不会衍生新问题。

3. 以贷款不通过为理由。房子是以贷款购买,通常在出示给卖主购买意向书时,买主会提供一张银行证明预先审该通过贷款的证明书,可是买主在进行房贷手续中,被贷款银行发现他与申请贷款时不同的事项,譬如说在过户期间花了钱买车增加新贷款,或者是申请许多张信用卡从信用卡中藉钱,这些在房贷尚未核发款之前发生的个人资产负债改变,都可能变成银行最后不肯借贷,所以真正想买房又必须贷款购屋的人,不要在过户期间贷款购买价值昂贵的物品,以免影响房贷。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买主突然病故,存活的配偶或合买人,无力单独购买。但是买主之一假使只是突发疾病,合约中未注明生病可取消,这种情形要由仲裁局出面决定,买方因病必须终止购房,应由律师代表出面仲裁委员会,提出强有力说明买主病况为何无法继续购屋,结果不一定会被仲裁委员会同意,买方可以拿回全数押金。

大城区房市持续往上走,对卖主较有利,现任买主终止合约可能下一位买主出价更高,被卖主坚持要买主继续购买的情况不多,尤其是卖方获得了买方自动奉送的违约购屋押金。但市场若相反时,买主终止购买得依规定而来,选对地产经纪,可帮助买主避免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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