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选择产权登记方式


在美国投资房地产,有几种不同的产权登记方式,了解其差异性,才能选择最有利的方式。

1.Joint Tenancy:在非Community Property (夫妻共有财产)的州,这是夫妻一般最常用的方式,其全称应为Joint Tenanc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因为它最大的特色就是继承者自动继承,免除遗嘱查证(probation)的冗长手续。当有一方死亡时,继承部份根据当时市价呈报遗产,目前遗产税的免税额为500多万,一般中产阶级不会超过,所以无须缴遗产税,将来出售时,以新的成本计算盈利缴税。

2.Community Property:内华达州与加州都属Community Property (夫妻共有财产)的州,婚姻中的产权各占一半,婚前的财产则分属各方,继承是根据遗嘱,因此需要经过遗嘱查证的手续,虽然生前未经双方同意不可自行收受,但可透过遗属事先安排如何处置,遗嘱内容无须配偶同意。只有夫妻关系才可选择此项。

3.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取1.的不需要经过遗嘱查证的手续的优点,却没有1.的琐碎税务计算问题。只有夫妻关系才可选择此项。

4.Tenant by the Entirety:与2.不同之处在於未亡人可以自动继承身故配偶的产权,不需要经过遗嘱查证的手续。如果婚姻子女关系复杂,最好选择2.,例如夫妻双方各有之前婚姻所生的子女,为了保障亲生子女的权利,防止未亡人有私心,只有夫妻关系才可选择此项。

5.Tenancy in Common: 适用於持有不同比例产权者,夫妻或非夫妻关系者均可使用,只须本人签字即可转让,继承根据遗嘱,因此需要经过遗嘱查证的手续。

此外,也有许多人设立LLC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rporation)来持有产权,作为LLC股东的个人间接持有产权,LLC登记的Manager或Managing Member未必为LLC的股东,即并不直接或间接拥有LLC的资产,但权力却很大,因为有权决定有关这房地产的买卖、抵押、出租、处分与收支,房地产如果出售,或LLC解散,所得或资产仍应按持有比例分配给各股东。

如果发现产权登记的方式已不适用於需要,可以填写Quick Claim Deed表格,根据以上不同规定(本人签字或全部人签字),由拥有产权者,或LLC由其Manager签字并公证,到县政府登记处,付规费与印花税,即可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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