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高,一般收入的人士单靠个人力量实在很难置业,所以不少人希望集合两人或更多人的力量,尽早买房。因此,这几年澳洲联名买房的人数不断上升。
根据金融机构ING的统计,十个新房贷申请中有八个是以联名方式购房,其中不少是朋友关系,而家庭成员则以兄弟姊妹为多。随着过去12个月房价急升,���名买房的数字也随同上升10%。
联名买房主要有两种方式,联权共有(JointTenant)和分权共有(Tenant-in-Common)。
总的来说,联名买房的好处可以缩短支付订金的时间,同时由两人或多人分担每月的房贷还款,生活也轻松很多。
联权共有
所有共有人均有权优先继承另一方的权益,当其中一个联权共有人不幸离世,仍在世的共有人便会自动继承有关物业的产权,直至剩下一人为止。
好处
不用牵涉遗产继承,但如果不是直系家属,可能会引起争产风波,令一方家人不满。
分权共有
好处
股权清晰,可以根据所付出的资金多少而有不同的权益分配,不是两人各占一半。分权共有人没有优先继承其他共有人的权益的权利,因此,如果任何共有人去世,权益将会根据遗嘱决定如何处理。
分权共有的另一好处是,分权共有人可以把自己的业权转让给别人。不过,有关的转让必须符合所订定的条件限制,例如其中一人想出售自己的业权,除非他们放弃购买,才可以转让给其他人。
房贷还款方面
所有还款人均要为物业负责任,如果其中一方无力还款,另一方便要承担所有还款。拖欠还款可能影响所有业权人的信用,信用评分数降低,或会令向银行借贷时出现困难。
此外也要留意财务风险。因为任何一方都可以把物业向财务机构抵押申请贷款,如果贷款后不能还款,财务机构会向所有物业持有人追讨债项,终可能会把房屋收回拍卖以抵偿欠款。
联名物业另一个弊端
就是出售房屋时必须要由所有产权人签署才有效,如果出现纠纷,便会令物业不能顺利售出。
由於买房涉及的金额庞大,就算是至亲好友都可能出现因财失义的情况。为了避免这个情况发生,如果共同持有物业,便要厘清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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