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 EB5投資移民常見的問題與答案
1、什麽是美國EB-5投資移民方案?
EB-5投資移民方案是美國移民法中針對海外投資移民所設立的移民簽證類別,簡稱"EB-5",它是美國所有移民類別中,申請核准時間最短、資格條件限制最少的一條便捷通道。
2、EB-5投資移民方案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根 據EB-5簽證規則,人們可以依據以下任一項取得EB-5資格:a.在美國任何地方投資100萬美元並至少雇用10位員工;b.在國家認可的低就業區域投資50萬美元並至少雇用10位員工;c.在政府批准的"區域中心"(Regional Center)投資50萬美元。
3、什麽是美國區域中心移民方案?
爲了吸引國外資金集中投資于政府特別規劃核准的區域,以有效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美國政府于1993年起,在EB-5移民法規中特別設立一項"區域中心移民方案",即"投資于美國並直接創造10個就業機會"的規定,放寬爲"可直接或間接創造10個就業機會"。
4、美國有哪些"區域中心"?
據美國移民局官方統計,截至09年10月底,共計在美國移民局注冊並獲得審批的州達到29個,區域中心高達73個。
5、EB-5區域中心和傳統式EB-5方案的不同之處是什麽?
傳統式EB-5方案是投資移民人需設立一個企業,自行經營管理並直接雇用10個全職的美國雇員;EB-5區域中心爲移民投資人投資在該區域中心已獲得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核准的投資項目,無須直接經營管理,並可直接和間接的履行創造就業機會的規定。
6、每年EB-5簽證的名額有限制嗎?
目前美國政府每年授予EB-5簽證的名額有10,000個,其中有5,000個名額保留給選擇投資于"區域中心"內的投資人。
7、申請EB-5移民的條件有哪些?
美國EB-5對申請人的條件相當寬松,投資人年滿21歲,不受任何商業背景、年齡、教育程度及語言能力的限制,只要證明其投資資金來源爲合法取得即可。
8、什麽人可以申請EB-5移民?
EB- 5的投資人來自各種不同的背景:有專業人士、企業家、退休人員,或是爲子女升學著想的父母。投資移民簽證准許在美國求職,並不一定規定本人親自經營投資生 意。假如你的目的只是拿到綠卡,而不想經營生意,用EB-5投資移民申請,通常比自己在人地生疏的地方開創企業、慘淡經營要經濟實惠。外國投資移民必須投 入規定金額的資金,自己創辦新的生意,或親身參與經營才可符合資格;並且證實這項投資確實能在美國境內創造規定數量以上的全職就業機會,造福美國經濟。
9、美國公民及移民局(USCIS)是什麽機構?
美國移民局隸屬于美國國土安全部。移民局是移民法的核心執法機構,專門負責處理移民和非移民申請案、外國人的入境與出境、邊界巡邏、逮捕並遞解非法外國人、難民審查、懲罰非法雇傭等等。美國全國的地方移民局有60個左右,但有審核批准權的移民支局只有36個。
10、我需要講英語嗎?
不需要。投資人可以通過翻譯(朋友、律師、家人)的服務,詳閱投資方案和相關檔。
11、申請EB-5移民,需要多久才能獲得"綠卡"?
一般而言,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可在數據備齊送件後的二至四個月,即可獲知其申請是否被美國移民局批准,並于六至八個月內到領事館面試取得"有條件"的綠卡。
12、"有條件綠卡"和"正式綠卡"之間有什麽區別?
根 據規定,獲得EB-5 移民簽證的投資者可以取得"有條件綠卡"。有條件綠卡屬于臨時綠卡,有效期爲2年。在2年屆滿之前的3個月,必須向USCIS提出I-829申請。 USCIS在審核申請人資金是否全部投資,是否創造了規定的就業機會後,決定是否解除其簽證附加條件並簽發永久綠卡。除此以外,兩種綠卡的持有人享有同樣 的權利和福利。
13、有條件限制綠卡能變成正式的綠卡嗎?
美國政府規定有條件綠卡的期限是兩年。在兩年屆滿的前三個月,投資人可向移民局提出解除有條件移民簽證的申請。只要此時投資人的投資真實存在,就將獲美國移民局的批准成爲永久居民。
14、獲得綠卡後,是否必須去美國居住和經營?
凡是投資到美國政府特批的區域中心的移民,無移民監的困擾,可自由進出美國,投資者不用放棄自己本國的生意而親自經營EB-5投資項目。
15、可以爲我的家人申請EB-5嗎?
可以。只要投資人的投資額達到EB-5的規定,則投資人及其配偶和未滿21歲的未婚兒女均可同時申請移民。
16、申請EB-5過程中,配偶發生變化,例如結婚或者離婚該如何處理?
如 果是在審理過程中家庭狀況發生變化,不用重新申請,你可以補充材料,這個叫Catch up。你要用新的關系提供材料,當然這樣可能會延誤你的審理和面談,但比你重新申請配偶快多了,因爲當你作爲申請人結案了,你的配偶就不可以作爲附屬受益 人獲得綠卡,要重開一個申請case,那時候你的配偶是屬于親屬移民的類別了,起碼要等5年以上。
17、規定投資者的資産必須"合法取得",如何理解?
根據美國移民局的規定,投資者必須證明其資産爲合法取得。這就要求投資者證明其投資資金是通過合法經營、工資收入、投資、財産出售、繼承、贈與、借貸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
18、父母或者其它親屬贈與的資金能否用于EB-5投資?
可以,但必須證明該贈與是公平公正的行爲,並不存在任何欺詐,贈與的資金也不得在投資者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後收回。
19、如果之前曾申請L-1、E-2、B或者其它簽證遭拒,或者簽證到期,是否還能申請?
以往拒簽並不影響申請,除非拒簽理由與移民欺詐或者其它重大問題有關。至關重要的是,在提出申請前,必須將所有的犯罪記錄、健康記錄或者以往移民記錄向有限合夥企業和法律顧問披露。
20、永久居民和公民之間存在什麽區別?
一 旦獲得了綠卡,你就成爲了合法的永久居民,擁有美國公民擁有的多數權利和義務,但是沒有投票權。你需要辦理與美國公民相同的納稅申報手續,享有相同的稅率 以及減稅政策。"綠卡"是你最重要的旅行和身份證明文件。如果收到綠卡,請仔細檢查。你可能需要在10年後申請延期。如果在此期間,綠卡遺失、被盜或者被 損壞需要更換,可以向美國移民局提出申請。永久居民享有的一個重要權利就是5年後能取得美國公民的資格。現有兩種途徑成爲美國公民:一種是出生在美國,另 一種是歸化。成爲合法的永久居民是通過歸化方式取得美國公民資格的第一步。公民資格年滿5年是申請歸化的一個基本條件。第二個要求是歸化申請前的5年期 間,在美國居住的時間至少爲30個月。一旦成爲美國公民,個人就有權享有投票權、擔任公職等社會福利。
21、每年必須在美國居住多長時間?
投 資者在獲得美國境外領事館的簽證後,必須在簽證簽發後180天內入境。之後,投資者必須在美國居住。可以通過開立銀行賬戶、取得駕駛執照或社會保險號、支 付聯邦和各州的所得稅、出租或購買房屋來表明居住意圖。如果公司或工作需要,美國居民可在海外工作。對于在美國境外居住的永久居民,建議投資者及其家庭成 員至少每隔6個月再入境一次。投資者及其家人在美國居住的時間越長,美國政府聲稱投資者已"放棄"居住在美國進而影響到綠卡簽發的可能性就越小。有些情況 下,投資者會要求簽發"再入境許可",這樣,投資者2年內可以繼續停留在美國境外無需再次入境,並保持其永久居民的身份。
22、如果I-526 申請已被美國移民局核准,爲何還須經過美國領事館的面談安排?目的是什麽?
美 國領事館安排面談流程的目的是要在核發條件式簽證前,讓投資人及其家屬先進行體檢、犯罪記錄、安全性與移民經曆等方面的審核工作。面談時,移民官可能會就 這些事項或是I-526表上所記載的信息做更進一步的了解,包括要求投資人就其個人或其投資事業做一個簡要說明。如果投資人或其家屬目前居住在美國,則他 們可直接向美國移民局辦公室申請更改身份即可,無須返回原居住國領事館進行面談。
23、什麽樣的因素可能導致 EB-5 簽證申請中出現質疑問題
最常見的問題在于申請數據不完整。很多申請人嘗試出示盡可能少量的文件以等到移民局退件時才補交更具體的資料。由于美國政府預防恐怖主義和洗錢活動,美國公民和移民服務局規定要求所有申請人的投資資金來源必須有據可查。
24、律師費是包括在50萬美元投資款及基金發行費內嗎?
律師費是不包括在50萬美元投資款及基金發行費內的,需要額外支付。
25、I-526申請通過後,我的家庭成員能否在其他國家的美國領事館進行面試?(例如,我的孩子在美國上學,而我住在中國)
家庭成員可以在其他國家面試,原籍國或家庭成員目前所在國均是標准的面試地點,但現實情況往往是一個家庭成員身處他國,比如子女在美國上學等。這種情況下,在美國的學生無需返回原籍國,律師可以協助您的家庭成員前往美國移民局的地方辦事處更改身份。
26、21歲的孩子的年齡是如何界定的?
按照美國移民法21歲的年齡是以登陸來計算的,但是律師在遞交申請時會申請"兒童保護法",因此只要在孩子滿21周歲前遞交到美國移民局並被簽收即可。同時,DS-230表的簽發到案子轉交廣州領事館不能超過1年。
27、如果我離開美國,我的子女能否繼續在美國就學?
您的子女可以繼續在美國就學。
28、如果我在美國的居住時間沒有滿足移民局的要求,是否會對我的家人産生影響?如何應對?
臨 時綠卡條件解除後,全家人各自綠卡獨立,彼此不受影響。如果您確實需要離開美國時間超過183天,那麽您可以提前向移民局"請假"-"白皮書"。如果沒有 提前向移民局備案,那麽您需要提交相關的和美國有親密關系、返回美國必要的理由,如:孩子在美國上學、在美國有房産、公司、正常繳稅等。
29、體檢有什麽注意事項嗎?
體檢較寬松,但是對于那些有慢性病、無法治愈;無法自顧和有暴力傾向的弱智小孩等不被接受入境。如果家庭成員體檢不合格不會影響主申請人和其他申請人。
30、如果申請家庭中有一人不能開具無犯罪公證,對整個申請會有影響嗎?
只要不是主申請人不會産生影響。
31、持有此簽證,投資人可享有哪些權益?
簡 單的說,共享有和美國居民一模一樣的權益。例如家中成員可自由進出美國;投資人可在美國任何地方居住或經營事業;子女教育可享受居民的較低學費;子女在美 念書時可同時工作賺錢,同享美國的教育、醫療、福利資源;日後可爲其它親友申請美國身份;投資人五年後可申請入籍,成爲美國公民。
32、赴美後,是否一定要住在投資地點?
不需要,美國移民法對移民者並無居住上的限制。投資地點雖在指定地點,居住地點卻可選擇美國的任一城市。
33、如果我的I-526的申請遭拒,投資款和基金發行費會全部退還給我嗎?
如果I-526 申請被拒,您所有的投資款及基金發行費將全部返還給您。
34、什麽是"監管"賬戶,投資者何時需要將資金轉入該賬戶?
監管銀行賬戶是法定的銀行賬戶,用于托管最初存款。設立監管銀行賬戶,是爲了保障在USCIS批准申請前投資者的資金安全。該程序旨在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35、規定投資者的資産必須"合法取得",如何理解?
根據USCIS的規定,投資者必須證明其資産的合法取得。這就要求投資者證明其投資資金是通過合法經營、工資收入、投資、財産出售、繼承、借貸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
36、房産作爲投資款如何界定?
一般來說超過5年的房産不用解釋購買價格。房産的增值部份滿足投資款要求則不用解釋購房款來源;但是如果房子的增值部份不足,並需要購房款作爲投資款來源,則需要解釋購房款的合法取得管道,如:收入所得等。
37、父母或者其他親屬贈予的資金能否用于EB-5投資?
可以,但必須證明該贈予是公平公正的行爲,並不存在任何欺詐,贈予的資金也不得在投資者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後收回。
附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