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早做好財產分配與遺產計劃
To do heritage plans and property allotment , as soon as possible.
富爸爸富媽媽說:「為了家族能和平的接收你的財產,不管你的財產有多少,你都要在生前寫下經過公證的遺囑或信託。」
富爸爸富媽媽說:「安排財產轉移,要在生前事先就規劃好,你可以善用遺囑方案 ,生前信託 與 人壽保險信託等方法達到轉移財產的目的。在生前就安排好財產轉移,可避免死後家族爭產的麻煩與紛爭。」
富爸爸富媽媽說:「我們不僅要學會累積財富,保護財富,也要學會分配財富,轉移財產,這樣可以避免死後還要多繳稅 。」
沒有立下遺囑,父母突然雙亡,造成子女為遺產鬧到法庭
洪姓董事長夫婦,為台灣某大紡織廠的老闆,卅五年前為了讓獨生兒子躲過兵役,而把兒子洪某送給一位在美國的張姓華僑做為養子,兒子改姓為張某。改了姓氏的張某,纘了法律漏洞,因此得以逃過台灣的兵役制度,順利出國讀書。
九年前洪姓夫婦,不幸因空難喪生,夫妻同時雙亡, 留下巨額遺產15億元。張某有四個姊妹,其中三個姊妹反對他繼承遺產。故此張某他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繼承權」。經過法官三年的審理,最後台灣高等法院判張某敗訴。張某喪失了遺產繼承權,無法分到親生父母的任何遺產,損失了原先應得的三億台幣。
過去卅年來,張某的親生父母,並沒有要求張家停止收養自己的兒子,讓張某依法律程序某辦理認祖歸宗的手續,改為洪姓。 所以在法律上,法律是不承認張某是洪家的兒子,因此三個姊姊排除張某的繼承權。加上洪姓夫婦生前沒做信託,更沒寫下任何遺囑或遺言 ( 夫妻同時雙亡 ) 。因此高等法院的法官經過審理,最終仍判張某敗訴不得繼承遺產。
洪姓夫婦留下的巨額遺產,卻給子女之間帶來浩日持久的官司 「同室操戈 ,六親不認。」這件事成為大眾茶餘飯後的一個有新鮮話題。
富爸爸富媽媽說:「擁有巨額財產者,一定要在生前做好遺囑、信託 和 遺產分配計劃 。」
美國有二句諺語:“You can forget everybody except your mother-in-law and IRS”。所有人都可忘記,只有丈母娘和國稅局不可忘。又說 “There are two things guarantees , Death and Tax”。人生有兩件事是保証逃不掉的 , 那就是死亡與繳稅。在報稅季節來臨時,相信大家對這兩句話一定感受很深。
打工賺錢,累積財富,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 要避免財產損失,你一定要有保護財產的措施。如:備妥火災保險,地震保險, 水災保險,風災保險,產權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等。 當然爭取少繳稅的權利,也算是另一種財產的保護。
富爸爸富媽媽說:「利用稅法的優惠來爭取合法避稅,如:少繳遺產稅、贈與稅、利得稅、公司稅等 ,這也算是另一種形式的財產自我保護。」
「遺產稅」是財產縮水的殺手,如果處理不善,會使你一輩子辛勞累積的財產,大打折扣,失去大半。 生前做好財產分配,立下遺囑,做好信託,也可避免日後子女為爭奪遺產而興訟, 鬧出官司。
富爸爸富媽媽說:「生前要做好生後的事,可避免將來孩子同室操戈,反目成仇,惡言相向,大打官司,家醜外揚。」
富爸爸富媽媽說:「生前信託是遺產計劃中重要的一種財產轉移工具 ,它比遺囑更重要的多。」
生前信託是一種合法契約,制定「信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代理人、監護人、法官、律師、家族、債權人、、多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信託人把財產轉移到受託人的名下,交由受託人去管理,並依照信託契約的規定,將信託財產的孳息或本金, 交付給指定的受益人。
生前信託可分為「可撤消的生前信託 」和 「不可撤銷的生前信託」兩大類。可撤銷的生前信託內容, 是可以更正 修改 或撤銷的。信託人生前仍有權控制著信託中的財產。
可撤銷的生前信託的好處有, 1. 可避開遺產認證的法律手續,可以節省10 % ~ 15 % 的遺產消耗。 2. 可避免法院指派遺產管理人 或 監護人時需付的費用 3. 信託人仍握有財產分配權 與 控制權 4. 遺產內容可保持隱密 , 不會被公開曝光。 5. 財產轉移到生前信託 ,可避免贈與稅的發生。 6 若設立 A-B信託或A-B-C信託,存活的配偶,則可免除遺產稅。
不論任何型式的財產,都可轉入受託的財產中,包括: 動產、不動產、股票、債券、現金、古董名畫珠寶、有限合夥股份權、抵押權狀、國外財產等。在遺囑或生前信託中必須先對「子女」「配偶」的定義說明清楚 。「子女」可以包括 親生子女、義子義女、養子養女、非婚生子女等。所以「子女定義」一定要事先說明清楚,免得事後混淆不清,發生爭奪遺產繼承權的控訴等。「配偶」可以包括:法定大老婆、非法定的小老婆、同居人、情人等。
富爸爸富媽媽說:「遺產的受益人、信託的受益人、保險受益人都要在文件中分別寫清楚。每一個受益人的財產分配比率也要在文件中分別寫清楚。」
富爸爸富媽媽說:「立遺矚的人,立信託的人,必須在文件中明確表明,那些子女可以分到財產,那些子女不以可分到。那些愛人可以分到財產,那些愛人不可以分到。免得日後引起不必要的紛爭。」
富爸爸富媽媽說:「身前一定做好遺矚與信託,這樣可避免繁複的法律遺產認證程序,並且可以縮短遺產分配的執行時間。」
1997年美國花花公子女郎27歲的Anna Nicole Smith閃電嫁給89歲的石油大亨,隔年石油大亨過世,Anna與石油大亨的兒子對薄公堂爭奪12億遺產,官司打了數年。
2006年Anna第三次結婚,生下女兒。2007年Anna過世,留下21歲兒子與一歲女兒。Anna Nicole死前並沒有修改遺囑,因此她女兒無法立即得到遺產,必須要經加州法院的Probate Code Section 21620遺產認證程序,才可分配到遺產。
富爸爸富媽媽說:「當你的財產有變動或家庭成員有變動時,你的遺矚與信託,就必須及時修正,以免日後引起不必要的紛爭。」
在美國擁有1000萬以上財產的人,他們常使用「慈善 (剩餘 )信託 CRT , Charity Trust」來轉移財產。 例如:A先生 將增值中的地產捐給慈善機構 (包括 學校或公益團體 ),以換取數年的收入做為回報。A死後慈善機構出售該地產時,可免付地產增值稅 。而且 A先生對該地產可免付遺產稅 。 可謂皆大歡喜,兩全其美。若 A先生 利用上述收入,去成立一個人壽保險信託,指定該信託為所有人及受益人。等到A死後,受託人得到人壽理賠金之後,再轉分配給A先生的子女,這筆錢就不必付所得稅及遺產稅,順利達到保護財產,轉移財產的的目,來個大歡喜。只有國稅局不高興。
富爸爸富媽媽說:「慈善信託 與 人壽保險信託 相互結合搭配,可以省稅做善事,亦可遺愛給子女,真可謂三全其美,皆大歡喜了。」
設立「不可撤銷的人壽保險信託」 可以達到節省遺產稅的目的。並且可以保護財產不被債權人追索,原來該信託內擁有的人壽保險單及其它財產,都不屬於信託人所有,所以債權人不能對信託人有追索不屬於信託人的財產。( 因為 併入保險信託內的資產,不屬於信託人所有 )。 以達到保護財產的目的。
遺囑與生前信託各有優點 ( 即使已設立了生前信託,有時立遺囑也有其需要 )。例 如:生前沒有轉入信託的財產,可用倒入條款的遺囑,把遺忘列入的財產歸入信託內加以統一分配。
富爸爸富媽媽說:「安排財產轉移給下一代的方法有 ,遺囑 、生前信託 與 不可撤銷的人壽保險信託 ,這些都是很重要的財產移轉工具。」
妥善保護你的財富 Properly protect your wealth.「保護財富,避免損失。」是理財管理中不可忽略的一件大事 。 沒有人知道明天將會發生什麼事,所以對你辛苦累積的財富,提早做好各項保護措施。 如﹕財產保險、生意保險、員工保險 、房子保險、汽車保險、災難保險 、法律保險、 、、 甚至 健康醫療保險、老人看護保險,人壽保險等,以上這些保險是絕對必要的。
「事事難料,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為要避免孩子之間的猜疑紛爭,請提早做好財產分配。要避免法院遺產認證,請提早做好遺囑 與生前信託 。 要避免付稅過多,請提早做好財產轉移。
富爸爸富媽媽說:「會賺錢很重要,會保護財產更為重要。未雨綢繆,早點做好準備工作,這樣才能確實保護到你的財產安全。」
富爸爸富媽媽說:「把財產遺留給孩子固然是件好事,但也要適可而止。不要盲目贈予過多的財產給子女,能把多餘的財產捐給社會做公益 也是美事一件。」
不論是低收入者還是高收入者都要報稅與繳稅。 一年辛苦12個月,有3個月是為國稅局打工。 人的一生之中,約有20年時間是在為稅務局打工。人們也萬萬想不到,人在過世以後這些延稅退休帳戶,立刻變成一個納稅大本營,又要付所得稅 ( 入息稅 ),又要付遺產稅,總共要繳高達40 % ~70 %的稅金!
在美華人有很多人把錢存放在IRA、401(K)﹐Keogh等延稅退休帳戶中,期望這些儲蓄投資能夠為他們帶來一個豐富的退休生活 或 留一筆財富給下一代 ‧‧‧‧ 但他們萬萬想不到一個意外或一個法律訴訟,可以將他們的美夢粉碎掉!
提早做好遺產規劃,妥善運用稅法規定,可避免增值稅、 贈與稅、遺產稅的繳納,這樣也可以保護你的房地產完整,免得日后還為欠稅, 房地產遭拍賣 或財產被瓜分的四分五裂而煩惱。
沒有妥善的遺產規劃,當您去逝時,你的子女要繳稅,要互打官司還將反目成仇,最後你的一半以上的財產歸入國稅局,這樣算明智嗎?
原本要留「愛」給子女,卻留下一堆「麻煩」給子女,這件事你可曾仔細想過? 不要以為你能活很久, 就不去做遺產規劃。要曉得「天有不測風雲 ,人有旦夕禍福 」 事事難料。 今天還穿的拖鞋,不知明天還穿不穿?所以請你盡早做好遺產規劃這才是上上策。
富爸爸富媽媽說:「事事難料。今天還穿的拖鞋,不知明天還穿不穿?所以你該做的事,請你今天就把它做好做對,得免你後悔一輩子。」
富爸爸富媽媽說:「你該做的事,早做比晚做好,早行動比晚行動好。有時候即使你晚做一分鐘,也會讓你後悔一輩子或一輩子後悔。」
2008年王永慶病逝美國享年92歲,沒有寫下任何遺囑。王永慶自認為身體狀況「至少活過一百歲」,因此,並沒有作任何遺產規劃。更失算的是,他在美國突然因為心肌梗塞,在睡夢中就這樣的突然走了。
王永慶是「經營之神」,但在遺產規劃中卻交了不及格的零分。害得王文洋與家族為爭遣遺產在美國隔海打官司。王永慶申報遺產總額超過八百億元,依法元配最多可分得超過400億元的免稅遺產,剩下的400億元,其中近120億元拿來繳遺產稅,剩下的則由大房、二房、三房、四房和王永慶的十名子女來分。
當你的子女知道你原可以留下全部財產給他,結果卻留下不到一半給他,他是不會感激你的。他會埋怨你,為什麼父母生前沒做好遺產計劃。害他要繳那麼多冤枉的遺產稅、法院費用、律師費用等等。
富爸爸富媽媽說:「小心,你的子女會怨你,為什麼父母生前沒做好遺產計劃,害他們還要多繳稅。」
富爸爸富媽媽說:「原本父母的心意,是要留財產給子女的,結果卻留下紛爭 與 仇恨,父母這樣做是不明智的。」
富爸爸富媽媽說:「生前做好遺產計劃只要付律師費數仟元,總比日後多花幾萬元的律師費及法院費用來的划算。」
富爸爸富媽媽說:「 不管你現在有幾歲,趁著你還有一口氣,趕快趁早做好遺產計劃吧!」
富爸爸富媽媽說:「為了家族能和平的接收你的財產,不管你的財產有多少,你都要在生前寫下經過公證的遺囑或信託。」
富爸爸富媽媽說:「不是做了的遺矚與信託,你的遺產計劃就完美了。你還要善用稅法的優待條款來省下贈與稅和遺產稅。」
富爸爸富媽媽說:「想做好完美的遺產計劃,請你向專做遺產計劃的專業律師請教。因為美國信託種類大約有25種之多,不是一般律師可以完全勝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