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一般买卖房子的程序

1.  買方先衡量自己經濟能力,做出買屋決定,開始找房子。

2.  買方先向銀行訊問貸款所須的條件是什麼,並事前取得銀行預先審核的貸款批准信。

3.  了解房屋市場狀況及行情,選定自己中意的城市及房子。

4.  經過慎重考慮比價之後,買方準備好各式文件,( 信用報告、銀行貸款批准信、存款證明、首付訂金支票等 ) 買方向賣方提出購屋意向書。

5.  經過談判,討價還價,在取得共識之後,買賣雙方在合約上簽字,買賣正式成立。

6.  OPEN ESCROW代書公司依據合約內容,開立檔案,買賣雙方委託代書公司,在全部法律文件齊全後就可辦理過戶登記。如果買方需要申請銀行貸款,一般過戶手續是30至45天。

7.  OPEN ESCROW之後,買方可正式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一般從申請到批准約10天至30天。如果文件全部準備的齊全,一般在三天內可以貸到款。

8.  買方一般在2天至7天之內,要做好貸款申請,房屋檢查。

9.  買方要在10天之內查看各種報告 / 報表。如:產權報告、白螞蟻報告,房屋檢查報告,房屋估價報告,環境風險評估報告,屋主提出來的房屋現況報告,及一般交易文件報告等。

10.  買方可向賣方提出疑問及提出房屋改進的要求。

11.  買方對房子本身及各種報告不滿意的話,在加州一般可在3至17天之內,由買方提退出買賣。

12.  如果買方在16天之前,終止買賣退出合約,在一般狀況下,訂金可全數退還給買主,否則雙方就會有法律上的糾紛了。

13.  在得到銀行貸款批准之後,買方需要做公證,貸款人正式簽下抵押貸款合約書。等待銀行按時程放款。

14.  交屋前三天,買方可再做一次交屋前的檢查工作。

15.  交屋前,買方要買好屋主的綜合責任保險。

16.  買方把最後餘款及各項費用,電匯給產權公司。

17.  在代書公司完成法律過戶登記之後,買賣交易正式完成。

18.  一般在買賣正式完成之後,給予賣主三天時間去搬家。

19.  在賣主搬走之後,買方再做一次接收前的檢查。

20.  新屋主接通新的水電、瓦斯、垃圾、電話、電視、電腦等,

21.  新屋主在重新打掃整理裝修房子之後,可擇良辰吉日搬入新家。

22.  新屋主可做 OPEN HOUSE 。邀請親朋好友,同事鄰居來參觀、探訪、增進情誼 ,並守望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