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天地/一点的感慨

在我們華人的社會,如下的現象常見不鮮:

一位家庭主婦去街市買菜,為買一斤菜,由街頭看到街尾,又返轉再看一遍,甚至多遍,才決定在那一檔小販處買,拿到菜後,還要軟硬兼施,半搶半拿地在?堆抽上一把。

又或者去到商品攤前,她就大刀闊斧地殺價,賣主開價100,主婦敢殺到二、三十,但往往不可想像的是,她竟然真的殺得到,連我們旁人都感受到殺價給她們帶來的快感。

這就是中國人文化的其中一種,也常常是外族人眼中的中國人的一種習慣,早己是見怪不怪了,因為標價一早就預設這筆費用,笨的才不講價。當進入到其他族裔的商店,這種佔小便宜的形式就基本上蕩然無存了。我們並不是說這種文化不好或犯罪,也正因為中國人有這種肯著眼於小財和勤儉的文化,才會令華人在歷次金融風暴中屹立不倒,成為市場當今購買力最強的族裔。

不過這種華人文化在美國似乎也被傳播,當然也有被克制。有一天,一位己經看過幾次房屋的準買家黃太太,很凝重的要約在辦公室,開始時只以為是在買房屋的資料方面有甚麼疑問需要坐下來一齊探討研究。當然很快大家就在辦公室見面。

開始時,一切都是圍繞著房屋的事在討論,到接近尾聲,黃太單刀直入,直截了當提出一個我們文化中的問題:她說,外面有不少的華人經紀都可以給買家回扣佣金,甚至可以多達一半以上, 她在問我可不可以在成交之後,將佣金回扣給她。

這個問題,在入行之後,曾被問過不下10次。有時候想,自己是買家的話,也可能會提出同樣的要求,這個要求在法理上不能說有違法例,也不能與貪污行賄相提並論,但無形中也是對專注於自己事業的人一種傷害和打擊,就猶如一位盡忠職守的員工,突然因為老板可以在外間找到廉價勞工,就大幅要削減人工一樣,相信沒有一個人是願意接受的。

市面上有同業會做,不容否認,但多數出現在一些別無經驗,又非全職於工作的個別同行, 他們在僥倖中被點中做取代品,無功而有獲,多少也就不計較了,才會為個人私利,而去踐踏整個同業利益。

記得一段小故事:A公司在80年代己成立,經歷30多年的風風雨雨,當中很多的對手或同行, 不惜大減價,大傾銷,急功近利去爭取,以求雄霸市場,但30年下來,當年無數顯赫一時的對手都消聲匿跡了,但A公司仍然屹立不倒,今時今日仍然同業中的佼佼者,它的成功就在於它有實力,不靠促銷,實實在在、認認真真的做好本份,客人明知它不是最便宜的一家,但有口碑、有保障、能夠保持正派作風,所以A公司就生存下來。

回到上述黃太太的例子,我們並不認可。正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每一個行業都有自己的規範,也有很多不成文,但被認同的慣例。比如在全世界各地的地產行業中流行著的佣金制度,也是因應了每地區不同的環境,醞釀幾十年而形成回饋給地產從業員的一份工資而已,與每個工人在月底向僱主支出薪酬是相同的。

以前自己也感覺,經紀行業收入豐厚,羨煞旁人,但當從事了這一行業以後才明白,這份工資並不見得比一個工人的薪酬好,甚至我們會很羨慕工人有工會保障、有全家醫療保險、有退休計劃、有固定的工時、有安全的保護、更可能有終身的退休金等,這些都是經紀行業所沒有的。

不錯,政府對監管地產行業的措施也逐年完善和收緊,一些以禮物式的業務推廣也相繼受到限制和管制。但是這樣也好,這一切都是透明度高、公事公辦,自然也就令社會清廉和道德標準提高,市民才會有更多的保障。

據說聯邦的地產管理部將會在明年進一步完善和管理房地產經紀制度,例如會規定買賣雙方不能共用同一經紀,買賣經紀的權益和利益將會更加受到保護,這樣將會更加完善地產仲介經紀的制度化。


資料來源:世界新聞網